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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委員會

(摘自2023年報告書)

審核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三名非常務董事,分別為吳亦泓、鄭嘉麗及馬天偉,負責協助董事局履行企業管治及財務報告職務。委員會其中兩名成員為獨立非常務董事,其中吳亦泓擔任委員會主席。所有成員於二零二三年全年任職。

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遵照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指引訂定,並符合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有關職權範圍載於公司網站

審核委員會於二零二三年共開會四次。財務董事、財務總監、集團內部審核部主管、董事—數碼及資訊科技及外聘核數師恆常出席有關會議。審核委員會每年與外聘核數師舉行至少兩次會議及與集團內部審核部主管舉行至少一次會議,而每次管理層均不會列席會議。每次會議均省覽外聘核數師及集團內部審核部的書面報告。外聘估值師(戴德梁行有限公司)亦出席其中兩次會議。

委員會於二零二三年間的工作,包括檢討下列事宜:

  • 有關集團業績表現的正式公告(包括二零二二年年度及二零二三年中期報告及公告)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整全性,並建議董事局通過
  • 集團對監管及法定規則的遵守
  • 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
  • 集團的風險管理程序
  • 集團的網絡安全
  • 通過二零二四年度內部審核計劃,及檢討二零二三年度計劃進度
  • 集團內部審核部的定期報告,及解決當中所識別任何事項的進展
  • 重大的會計及審核事項
  • 公司對於關連交易的政策及該等交易的性質
  • 與外聘核數師的關係,詳情載述於第107頁至第108頁
  • 公司對企業管治守則的遵守
  • 公司的守則和政策

委員會已在二零二四年審核二零二三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向董事局建議通過。

評估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程度

審核委員會代表董事局每年就集團對處理風險與財務會計及報告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是否持續有效、營運是否有效及富效率、有否遵守有關法規和風險管理職能等方面進行檢討。

評估工作會考慮:

  • 管理層持續監察風險管理(包括環境、社會及管治風險)及內部監控系統的工作範疇及質素、內部審核部的工作及有效程度,以及財務董事所提供的保證
  • 自上次檢討後,重大風險的性質及嚴重程度的轉變(包括環境、社會及管治風險),以及集團應付其業務及外在環境轉變的能力
  • 監控結果獲得傳達的程度及頻密度,以便委員會就集團的監控狀況及風險管理的有效程度進行累積評估
  • 期內任何時候發現的重大監控失誤或監控弱項次數,及因此導致未能預見的後果或緊急情況的嚴重程度,而這些後果或情況對公司的財務表現或狀況已經產生、可能已產生或將來可能會產生的重大影響
  • 公司有關財務報告及合規程序的有效程度
  • 管理層識別的風險範圍
  • 集團內部審核部匯報的重大風險
  • 集團內部審核部及外聘核數師建議的工作計劃
  • 由內部及外聘核數師報告所引出的重大事項
  • 管理層的監控自評工作結果

根據上述檢討的結果,董事局確定而管理層亦已向董事局確定,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有效及足夠,且全年及直至本報告書日期止,均有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