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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摘自2023年报告书)

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

董事局及高层管理人员确认其有责任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并尽量提高股东的回报。与股东沟通及向股东负责是公司优先处理的事务。

公司制定了「股东通讯政策」并登载于公司网站。该政策旨在确保股东及投资界适当和及时取得有关公司的重要资讯。政策订明公司促进与股东作有效沟通的框架,使他们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行使其股东权利,并让投资界与公司积极沟通。

与股东沟通的渠道包括:

  • 行政总裁以及财务董事可于中期及年度业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及年内其他若干时间,与主要股东、投资者及分析员会面。此外,行政总裁以及财务董事于年内定期出席香港的分析员及投资者的会议、分析员简报会、投资者集体简报会、海外路演及投资者会议
  • 透过公司网站,包括电子版本财务报告、中期及年度业绩公布期间提供有关业绩分析的网上广播、于投资者会议提供投影片,以及有关集团业务的最新消息、公告及一般资讯
  • 透过公布中期及年度报告
  • 透过下述股东周年大会和可能召开的其他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邮寄方式或电邮至ir@swireproperties.com,将其查询或疑问传达予董事局。有关的联络资料载于本年度报告书的「财务日志及投资者资讯」章节之内。公司的股东通讯政策亦列明股东就各种事项表达意见的渠道。

审核委员会每年检讨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成效,考虑到上述现行的多种沟通渠道后,审核委员会对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其成效感到满意。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是一个让股东参与的重要讨论平台。最近期的股东周年大会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举行,会议公开让股东参与。出席大会的董事详列于第96页的列表。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每项事宜均以决议案个别提出,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大会于投票表决前解释有关进行投票表决的详细程序。会议议程为:

  • 省览董事局报告及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
  • 选举/重选董事
  • 续聘核数师及授权董事局厘定其酬金
  • 给予董事局一般性授权在场内回购股份
  • 给予董事局一般性授权配发及发行不超过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但可全数收取现金配发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的百分之五

会议纪录连同投票结果载于公司网站

股息政策

公司有一套派发股息的政策,载于本年度报告书的「董事局报告」章节之内。

股东参与

根据公司章程第95条,倘有股东拟推荐在行将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在股东大会上参选董事,该股东应于该会议的通告寄发之日起(包括当天)七天内,将提名通知书送达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提名候选人于股东大会上参选董事的程序,载于公司网站的「企业管治」网页内。

倘股东就其他事项拟把有关决议案提呈股东大会审议,须遵照公司网站的「企业管治」网页开列的要求及程序进行。

股东所持股权若占全体股东投票权总数不少于百分之五,有权要求董事局召开股东大会。有关要求必须注明会议的目的,并送达公司的注册办事处。详细的要求及程序列于公司网站的「企业管治」网页内。

其他股东资料

与股东有关的二零二四年主要日期载于本年度报告书的「财务日志及投资者资讯」章节之内,亦可于公司网站的「财务日志」网页浏览。

年内公司章程并无作出任何修订。

据公司公开所得的资料及就公司董事所知,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中至少百分之十点二八(公司必须维持的最低公众持股量百分比)由公众持有。有关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详细资料,列载于本年度报告书的「董事局报告」章节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