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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审核部

(摘自2023年报告书)

太古集团的集团内部审核部设立至今已二十八年,在监控集团管治方面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部门共有二十六名专业的审核人员,为集团及太古集团其他公司进行审核工作。该二十六名专业人员包括一支基地设于中国内地但向香港的集团内部审核部主管汇报的工作队伍。

集团内部审核部在不需咨询管理层的情况下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并透过审核委员会向董事局汇报。该部门在执行职务时,可不受限制地接触集团所有范畴的业务单位、资产、纪录及职员。

该部门须与审核委员会检讨及议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和资源运用。

工作范畴

对业务单位进行审核,是为确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获妥善执行并有效地运作,并适当地识别、监控及管理与达成业务目标有关的风险。

审核的频密程度由集团内部审核部使用根据 COSO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的内部监控框架所制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并考虑到多项因素而决定。该等因素包括已确认的风险、架构变动、每个单位的整体重要性、过往的内部审核结果、外聘核数师的意见、太古公司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结果及管理层意见等。每个业务单位一般最少每三年接受审核一次。新收购的业务通常于收购后十二个月内进行审核。二零二三年间共为太古地产进行十六次审核工作。

此外,集团内部审核部透过检讨管理层每年进行监控自评工作的程序及此项评估的结果,协助审核委员会对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足够及其有效程度进行分析和独立评估。

集团内部审核部并按管理层或审核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特设的项目及调查工作。

审核结论及回应

内部审核报告的副本会送交董事局主席、行政总裁、财务董事及外聘核数师。每项检讨的结果亦会向审核委员会提呈。

管理层必须就内部审核建议(包括解决严重内部监控缺失的建议)提交行动计划。该些行动计划经集团内部审核部同意后纳入报告内,并予以跟进,确保计划的执行令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