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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

(摘自2021年報告書)

有關董事的薪酬詳情,列述於財務報表附註9

薪酬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三名非常務董事,包括馮裕鈞、蔡德群及范尼克。委員會其中兩名成員為獨立非常務董事,其中馮裕鈞擔任委員會主席。所有成員於二零二一年全年任職。

薪酬委員會因應董事局所訂企業方針及目標而檢討及批准管理層的薪酬建議。

薪酬委員會行使董事局的權力,釐定個別常務董事的薪酬待遇(包括薪金、花紅、非金錢利益及任何公積金或其他退休福利計劃的條款),當中會考慮同類公司支付的薪酬、須付出的時間及其職責以及集團內其他職位的僱用條件。

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已參照企業管治守則予以檢討,並登載於公司網站。

為吸引及保留具有合適才幹的人才,太古集團提供具競爭力的薪酬待遇,有關待遇與同業公司整體相若,通常包括薪金、房屋、退休福利、度假旅費及教育津貼,並在服務滿三年後,發放與太古公司集團整體溢利掛鈎的花紅。即使行政人員的薪酬並非完全與公司的溢利掛鈎,這種安排使集團能夠維持靈活、進取及優質的管理團隊。

薪酬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十月的會議上審核給予常務董事的薪酬架構及水平。會上委員會審視了一份獨立顧問公司Mercer Limited編製的報告,該報告確認,公司常務董事的薪酬(於財務報表附註9披露)與同業公司給予同等行政人員的薪酬比較大致相若。

所有董事均沒有參與有關其本身薪酬的討論。

董事局已批准以下的袍金水平: